(一)所属行业
智慧城市行业根据中国曼联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隶属于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隶属于I6531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二)行业管理情况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直接监管单位是工信部,该部主要职责是:指导软件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国家版权局中国曼联版权保护中心。软件行业的自律组织是中国曼联软件行业协会。该协会的主要职能为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国家鼓励软件产业的政策;开展中国曼联软件服务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承办政府委托的任务,参加软件产业发展规划制定;订立行约行规,推进软件正版化,为产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工信部、住建部、发改委主要负责智慧城市领域的产业政策研究、发布,负责牵头、指导智慧城市的试点工作,确保智慧城市建设健康有序的推进,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目标。
2、主要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1)行业基本法律法规
行业基本法律法规
颁布时间 | 发文机关 | 法规名称 | 主要内容 |
2019年7月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 |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 | 制定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以提高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的安全可控水平,降低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带来的网络安全风险,增强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将业务及数据向云服务平台迁移的信心。 |
2017年1月 | 住建部 |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制定设计招标投标适用管理办法,以规范工程设计市场,优化建筑工程设计,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 |
2014年1月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国家标准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协调推进组、总体组和专家咨询组的通知》 | 加强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经商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决定成立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协调推进组、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总体组和国家智慧城市标准化专家咨询组,共同推动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 |
2013年1月 | 国务院 |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13]第632号修改) | 制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调整计算机软件在开发、传播和使用中发生的利益关系,鼓励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发展。 |
2002年2月 | 国家版权局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令[2002]第1号) | 制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以促进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增强我国信息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鼓励软件登记,并对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
颁布时间 | 发文机关 | 政策及法律法规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0年7月 | 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工信部、教育部等部门 |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 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联网应用标准,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一体化数字治理和服务。 |
2020年1月 | 国务院 | 《关于支持国家级新区深化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探索高品质城市治理方式:深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
2019年10月 | 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以上三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其中,鼓励类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装备及产品。 |
2019年6月 | 科学技术部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 总体目标:重点突出智慧城市“感-联-知-用-融”的基础理论与关键技术,基于自主研发技术和产品构建物联网与智慧城市一体化服务体系;推动我国成为智慧城市;推动物联网与智慧城市规模化发展,形成完善产业生态链,使我国物联网与智慧城市技术研究、标准规范与产业应用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
2019年5月 | 交通运输部等七部门 | 《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 | 提出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提升港口码头和航运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智能水平;推进智能船舶技术应用;加强智能航运技术创新;加快船舶智能航行保障体系建设。 |
2019年4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 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国标准统一、全流程网上办理,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 |
2018年11月 | 工信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 在智慧城市领域,逐步完善我国智慧城市相关顶层设计及智慧成熟度分级分类评价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推动建立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对接合作沟通机制。 |
2018年6月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 | 规定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总体要求、基本过程及需求分析、总体设计、架构设计、实施路径设计等,适用于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也可指导信息化领域的顶层设计。 |
2017年9月 |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 《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技术大纲(2017年版)》 | 在原有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基础上,依托城市云支撑环境,实现项智慧城市时空基准、时空大数据和时空信息云平台的提升,建设城市时空基础设施,开发智慧专题应用系统,为智慧城市时空基础设施的全面应用积累经验。凝练出智慧时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模式、技术体制、运行机制、应用服务模式和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为推动全国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的升级转型奠定基础。 |
2017年8月 | 发改委 | 《“十三五”国家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规划》 | 坚持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政务信息化工作的总目标,大力加强统筹整合和共享共用,统筹构建一体整合大平台、共享共用大数据、协同联动大系统,推进解决互联互通难、信息共享难、业务协同难的问题。 |
2017年8月 | 住建部 | 《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 推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构建面向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应急管理、专项管理等网格化综合管理与服务技术体系,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智能化:推动大数据和虚拟仿真技术在城市生命线规划设计和运行管理中的应用。 |
2017年7月 | 杭州市人民政府 | 《“数字杭州”(“新型智慧杭州”一期)发展规划》 | 推动数据资源成为杭州市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宏观决策、社会治理、制造、教育、环境保护、交通、商业、健康医疗、网络安全等重要领域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利用人工智能创新城市管理,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
2017年1月 | 工信部、发改委 | 《信息产业发展指南》 | 确定了集成电路、基础电子、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关键应用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智能硬件和应用电子、计算机与通信设备、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9个领域的发展重点,并推进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的应用。 |
2016年12月 | 工信部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创新,面向重点行业领域应用需求,进一步增强信息技术服务基础能力,提升“互联网+”综合集成应用水平。形成面向新型系统架构及应用场景的工程化、平台化、网络化信息技术服务能力,发展微服务、智能服务、开发运营一体化等新型服务模式,提升信息技术服务层级。支撑政府管理和民生服务,围绕现代政府社会治理应用需求,鼓励和支持发展一批政府管理应用软件,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建立面向政府服务和社会治理的产品和服务体系。 |
2016年11月 | 发改委 | 《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务实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 | 研究制定了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评价工作要求及评价组织方式。 |
2016年2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推进城市智慧管理。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融合,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和功能整合,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推进城市宽带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通过智慧城市建设和其他一系列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措施,不断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
2015年11月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央网信办、发改委 | 《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 | 建立并完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核心和急需标准,确保智慧城市涉及的总体、支撑技术与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安全与保障标准基本健全,到2017年完成20项急需的智慧城市标准制订工作,到2020年累计共完成50项左右的智慧城市领域标准制订工作,同步推进现有智慧城市相关技术和应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大力开展智慧城市标准化宣传、培训工作,推动智慧城市标准应用及试点示范。 |
2014年8月 | 发改委、工信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建部、交通部 | 《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 到2020年,建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智慧城市,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幅增强,综合竞争优势明显提高,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网络安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
2014年3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城市发展的物质资源、信息资源和智力资源利用,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强化信息网络、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
2012年12月 | 住建部 |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 制定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以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 |
2012年11月 | 住建部 | 《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 | 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以建设智慧城市,在90个城市进行首批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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